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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6年考研复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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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行政管理专业:外语、政治≥65分,专业课单科≥110分,总分≥387分,本专业2016年计划招生29人(已推免7人);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外语、政治≥45分,专业课单科≥68分,总分≥335分,本专业2016年计划招生2人;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外语、政治≥45分,专业课单科≥68分,总分≥345分,本专业2016年计划招生9人;
    社会保障专业:外语、政治≥55分,专业课单科≥100分,总分≥375分,本专业2016年计划招生10人(已推免1人);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外语、政治≥45分,专业课单科≥68分,总分≥360分,本专业2016年计划招生7人。
    复试差额比例不超过1:1.5。


复试内容和形式:
    1、专业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另外加试)。
    2、综合面试。
    3、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成绩核算:
    复试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其中,专业笔试占40%,综合面试占40%,外语考试占20%。
    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以及心理健康状况测评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立荣      副组长:李家文      成  员:徐增阳
(二)复试资格审核小组名单
    组 长:李家文      成 员:欧阳铮、魏寅、蔡灏
(三)复试申斥受理人和联系方式
1.学术型
    欧阳铮,电子邮箱:
42400753@qq.com   电话:027-67868188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430079
2.专业学位(MPA)
    蔡灏,电子邮箱:
mas@mail.ccnu.edu.cn   电话:027-67868071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430079


二、学术型硕士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位类别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总分基本要求

单科基本要求

外国语

政治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学术

学位

行政管理

120401

387

65

65

110

110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120402

335

45

45

68

68

教育经济与管理

120403

345

45

45

68

68

社会保障

120404

375

55

55

100

100

土地资源管理

120405

360

45

45

68

68

    达到上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达到单考生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复试分数线的单考生和少数民族骨干生均须参加复试。(分数线由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另行规定)
    少数民族骨干生和单考生不占本院录取计划。
    可以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以学校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为准。
    推免生不参加本次复试。
    在复试工作中同时进行新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二)各专业招生人数
    各专业的具体招生计划,根据学校研究生院下达给我院的实际招生计划分配如下。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招生人数

行政管理

120401

29(已推免7人)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120402

2

教育经济与管理

120403

9

社会保障

120404

10(已推免1人)

土地资源管理

120405

7

合计

 

57

(三)复试学生的比例
    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差额比例不超过1:1.5。
(四)复试的内容、方式及评分标准
    复试的内容为: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能力、思想政治品德、心理健康状况等。
    复试的方式为:专业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及跨专业考生另外加试)、综合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专业笔试的科目详见《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笔试科目的评分(40分)标准由主考老师掌握。
    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20分)的评分标准由主考老师掌握。
    综合面试成绩(40分)的评定标准如下:
 

评分项目

一级分值

二级分值

三级分值

四级分值

五级分值

六级及以下分值

紧扣问题;观点正确;内容全面(18分)

16.5

15

13.5

11

10.5

9及以下

反应敏捷;思路清晰;逻辑性强(8分)

7.5

7

6.5

6

5.5

5及以下

口齿伶俐;表达流畅(8分)

7.5

7

6.5

6

5.5

5及以下

总体印象6分)

5.5

5

4.5

4

3.5

3及以下

(五)复试的时间、地点  

日期

时间

考生类别

复试方式及科目

地 点

3

24

晚上

1800

2100

同等学力考生(即专科学历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考生、网络学院应届考生)及跨专业考生

“行政管理”专业考生闭卷加试《政治学基础》和《管理学原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考生闭卷加试《卫生政策》和《经济学基础知识》;“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考生闭卷加试《组织行为学》和《教育学》;“社会保障”专业考生闭卷加试《社会保障概论》和《劳动经济学》;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考生闭卷加试《土地管理概论》和《公共经济学》

管院319419教室

3

25

上午

800

1200

“行政管理”专业所有考生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管院北二楼

会议室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社会保障”专业所有考生

专业笔试

管院319419教室

下午

1400

1800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所有考生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管院北二楼

会议室

“行政管理”专业所有考生

专业笔试

管院319419教室

3

26

上午

800

1200

“行政管理”专业所有考生

综合面试

管院北二楼

会议室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所有考生

综合面试

管院一楼

会议室

下午

1400

1800

“行政管理”专业所有考生

综合面试

管院

北二楼

会议室

下午

1400

1600

“社会保障”专业所有考生

综合面试

管院一楼

会议室

下午

1600

1800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所有考生

3

28

上午

800

1200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所有考生

综合面试

管院一楼

会议室

(六)复试工作的程序及要求
1.按招生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由5名及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教学、科研人员组成。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本学科的专业课考试(含笔试和专业课面试)的命题、制定评分标准、考试和阅卷工作、以及加试科目的命题、制定评分标准、考试和阅卷工作;
    (2)负责审核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2.面试成绩的评定,可由复试小组集体评议,也可由复试小组成员分别独立评分后取平均分。
3.复试成绩以100分计算。其中,专业笔试占40%,综合面试占40%,外语考试占20%。
4.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以及心理健康状况测评和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或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准确客观”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把好复试质量关。
6.复试中的命题者,必须严守保密纪律,违者将严肃处理。
(七)体检、资格审查、政治审查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1、复试体检在华中师范大学校医院进行,具体时间由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
2、凡参加复试的学生,都必须于3月24日下午14:00—17:00之间到公共管理学院接受复试资格审查并进行政治审查。报到时,考生必须向我院提交下列材料:(1)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2)往届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学生证(在校学籍管理部门完整注册)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3)同等学力考生包括高职高专毕业生及本科结业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4)大学期间成绩单(校教务部门盖章;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5)政治审查表。(6)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
3、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及复试费100元。
4、凡参加复试的学生,复试时都必须同时交验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复试。
    联系人及其办公电话:公共管理学院欧阳老师,027-67868188(办) 

 

三、专业学位(MPA)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资格
    初试总分不低于165分,且英语成绩不低于39分、综合能力成绩不低于78分,可取得复试资格。
(二)复试及报到时间及地点
    复试报到时间: 2016年3月27日(星期日)上午8:00—11:30。
    复试报到地点 : 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一楼会议室。
    复试时间:2016年3月27日下午
    1:00—2:30笔试“思想政治理论”
    3:00—5:00笔试“公共管理学基础及应用”。
    复试地点:公共管理学院319、419、519教室
(三)复试所需携带的证件与材料
    3.1填写完整的复试信息表并签名(复试信息表见附件,需A4纸双面打印)。
    3.2 准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护照、军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3 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网报时填报的毕业证书为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rz/)。
    3.4盖有红色公章的大学或者专科期间成绩单(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3.5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签署意见,见附件)。
    3.6以上资料请自备档案袋放入,并在档案袋上注明考生姓名、考生编号。
(四)复试程序
4.1报到
    到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一楼会议室登记,填写报到登记表。
4.2资格审查
    考生将填写完整的《复试信息表》连同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签署意见)一并交MPA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4.3接受复试(笔试)
    复试(笔试)时请将准考证放置考桌右上方。无准考证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笔试)。
(五)复试(笔试)科目、分数及方式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本次MPA研究生复试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和“公共管理学基础及应用”,两者共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20分,“公共管理学基础及应用”80分。笔试方式为闭卷。
(六)成绩构成与录取标准
    总成绩按联考成绩50%、复试成绩50%计算,其中联考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折算。录取以总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复试(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其它事项
    凡有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准时参加复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复试费:100元/人。
    联系电话:027-67868071
    联系人:蔡老师
                                                                       华中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6年3月14日

 

    以上资料由华中师范大学考研网为你整理提供,需要了解更多华师公共管理学院考研信息资料的同学请点击查看: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7年考研信息汇总,我们收集整理汇总了华师公共管理学院近些年的考研信息以备同学们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