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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2016年考研复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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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复试分数线:
    科学学位类: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对外汉语教学,总分353分。
    专业学位类:汉语国际教育,总分336分。


招生计划:
    科学学位生“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16名,“汉语言文字学”10名,“对外汉语教学”10名,专业学位生“汉语国际教育”25名,均含推免生。


复试内容和形式:
    1、专业笔试: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时间1.5小时。
    2、外语:测试听力和口语。
    3、面试:测试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由各复试老师分别打分后计算平均分。
    同等学力考生及跨专业考生需加试“现代汉语”和“语言学概论”。


成绩核算:
    专业笔试、外语测试和综合面试的成绩均为100分,分别按权重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40%,外语占30%,面试占3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华中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华中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

一、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邢福义;成员:汪国胜、匡鹏飞。
2、复试小组
    组长:汪国胜;成员:匡鹏飞、谢晓明、姚双云、苏俊波、罗进军、沈威、邓天玉。
3、复试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匡鹏飞;成员:朱芸、史琪。
4、复试督查工作小组
    组长:邢福义;成员:汪国胜、朱芸。
    举报邮箱:
zy13@mail.ccnu.edu.cn;举报电话027-67865617。
    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邮编430079)。
    受理考生申诉人员:朱芸。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分数线
    (1)科学学位类: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对外汉语教学,总分353分。
    (2)专业学位类:汉语国际教育,总分336分。


(二)复试原则
    1.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
    1.笔试: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时间1.5小时。
    2.外语:测试听力和口语,参照《华中师大研究生复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实施办法》进行。
    3.面试:测试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由各复试老师分别打分后计算平均分。
    同等学力考生及跨专业考生需加试“现代汉语”和“语言学概论”。试卷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考试时间为2.5小时。


(四)成绩计算
    1.专业笔试、外语测试和综合面试的成绩均为100分,分别按权重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40%,外语占30%,面试占3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时间:2016年3月26-27日。
    (1) 3 月 26 日上午 8:00-下午3:30:综合面试。
    (2) 3 月 26 日下午 3:30-5:00:专业笔试。
    (3) 3 月 26 日晚上 7:00-9:30: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
    (4) 3 月 27 日上午 8:00-9:00:外语听力;上午9:00-下午6:00:外语口语测试。
 2.复试地点:语言研究所(国际文化交流园区1号楼4楼)


(六)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
1.招生计划:科学学位生“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16名,“汉语言文字学”10名,“对外汉语教学”10名,专业学位生“汉语国际教育”25名,均含推免生。
2.录取办法:按总成绩的排名依次录取。


(七)其他事项
1.凡成绩达到华中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复试考生需于 3 月 25 日 (上午8:30-下午5:30)到语言研究所报到,进行资格审查。
3.考生报到时,需交复试费100元/人。
4.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参加体检,具体安排请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5.受理考生申诉人员:朱芸;受诉电话:027-67865617。


(八)优质生源调剂专项计划
    学校今年继续设立“优质生源调剂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为100人左右,主要用于在学校生源充足的专业中调剂接收校外优质生源。语言所各专业均接收此类调剂生。凡符合学校“优质生源调剂专项计划”规定(见研究生院网站)的考生可申请调剂,根据报名和复试情况择优录取。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往届毕业生: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大学期间成绩单(有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的红章)、“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原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红章)及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cx/)供审核。同时,将①准考证复印件、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毕业证复印件、④学位证复印件、⑤成绩单原件、⑥《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全部用A4规格的纸),留待备查。(以上考生含同等学力中的大专生和本科结业生)
    2.应届毕业生:带复试通知单、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就读学校完整注册的有效学生证原件、就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原件(有所在院系盖的红章)、就读期间成绩单原件(有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的红章)、“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原件(所在院系党总支签署意见并盖红章)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供审核。同时,将①准考证复印件、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学生证复印件、④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⑤成绩单原件、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全部用A4规格的纸),留待备查。(以上考生含同等学力中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3.同等学力考生:指 2014 年 9 月 1 日 前毕业的专科学历生、本科结业、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4.参加复试的考生尽可能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提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在综合面试时给面试小组审阅。
 
                                                                              语言研究所
                                                                         2016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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